施工新知識:關于帶E抗震鋼筋和普通鋼筋的區別 | ||
發布者:崔銀翠 發布時間:2012-3-29 點擊:10775 | ||
自從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02(2011年版)頒布實施以來,其中與鋼筋有關的新標準新內容受到了工程界的普遍關注,特別是第5.2.2條款提出了針對部分框架、斜撐構件(含梯段)中縱向受力鋼筋強度、伸長率等技術參數要求的規定,其目的是保證重要結構構件的抗震性能。 新標準中對牌號帶“E”鋼筋的解釋是專門為滿足第5.2.2條款提出的性能要求生產的鋼筋,其表面必須軋有專用標志。此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究竟帶E抗震鋼筋和普通鋼筋區別在哪里?如何體現帶E鋼筋在工程使用中的抗震優越性?國家標準《鋼筋混凝土用鋼第2部份:熱軋帶肋鋼筋》GB1499.2-2007中明確規定,適用較高要求的抗震結構牌號后加“E”HRB400E,HRB500E。“E”,是英語單詞Earthquake(地震)的第一個字母,標志著鋼筋產品達到了國家頒布的“抗震”標準。 其第7.3.3條款作出如下規定:牌號后加E的鋼筋除應滿足:a)鋼筋實測抗拉強度與實測屈服強度之比不小于1.25;b)鋼筋實測屈服強度與屈服強度特征值之比不大于1.30;c)鋼筋的最大力總伸長率不小于9%這三條要求外,其他要求與相對應的已有牌號鋼筋相同。也就是說,帶E鋼筋的化學成分、碳當量限值以及抗拉強度、屈服強度、強度設計值、彈性模量等基本力學性能指標的取值與不帶E的同牌號熱軋帶肋鋼筋相同。相關資料表明,帶E鋼筋冶煉、軋制的坯料成分組成與普通鋼筋相同,只是實際生產過程中的工藝路線不同。 從新標準對帶E抗震鋼筋的三條規定要求來看,主要針對鋼筋強度和伸長率的實測值在技術指標上作了一定的提升,如第一條對抗震鋼筋規定從屈服到拉斷還應承受25%以上的拉力;第二條保證鋼筋屈服強度離散性不會過大而影響到設計對結構延性要求的效果;第三條由對普通鋼筋規定的最大力總伸長率不小于7.5%提高到不小于9%。這些技術指標的提高,加強了鋼筋的抗震能力,保證了結構構件在地震力作用下具有更好的延性。 因此,帶E抗震鋼筋和普通鋼筋的本質區別就是使鋼筋獲得更好的延性,從而能夠更好地保證重要結構構件在地震時具有足夠的塑性變形能力和耗能能力。望各單位應提高對帶E抗震鋼筋的認識和理解,在工程建設中能夠正確使用此類鋼筋,避免誤用,確保工程質量安全。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其它委托單位在鋼筋送樣時,一定要掌握工程設計圖紙對鋼筋是否有抗震要求,在填寫檢測委托單時對檢測參數做相應選項,以免誤送、誤檢、誤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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